2006年6月2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四版: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绊马索”绊走两条命
徐飞燕 周维新

  “绊马索”,乃设在暗处用来绊倒对方人马的绳索,古时用于战事。然而,这种古老的战术却被3个犯罪嫌疑人“古为今用”了。一名18岁花季少女被他们的“绊马索”割断颈部惨死于偏僻的乡村公路上。
  桐乡警方经过长达9个多月的艰苦侦查,拨开重重迷雾,将3名“绊马”者全部牢牢地“拴”在了法律的铁柱子上。
  2006年6月5日下午,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执行死刑。
  
  少女“飞”下摩托车
  时间拉回到两年前的一个漆黑的深夜。
  2004年6月13日23时10分,时年18岁的少女葛某骑着摩托车下夜班回家,当她途经桐乡市崇福镇留良村初中北侧一条村级公路时,像往常一样将车子开得飞快。因为这里地处偏僻,天黑后很少有人走动,再加上女孩子生性胆小,一心想着快点到家。然而,谁又能想到当晚这一段路竟成了她人生的“最后之旅”,一根罪恶的铁丝正在静静地“等”着她……
  就在这时,有一双眼睛见证了这黑暗中的一幕。当晚23时多,老王骑自行车去接下夜班的妻子。当老王行至这段路时,一名开摩托车的女青年从他后面超了上来。她超出他100来米时,突然一声惨叫,从车上“飞”了下来,摩托车“哐当”一声摔倒在了水泥地上,滑出数米远。老王正欲上前看个究竟,借着摩托车的灯光,他却看到路边桑树林里突然闪出3个黑影,开始翻动摩托车的后备箱。正当老王犹豫着要不要骑上去看时,3个黑影大概发现了他,马上熄灭了摩托车的灯,一下子不见了踪影。
  一定是拦路抢劫!老王随即拨通了“110”。

  劫财?劫色?还是……
  最先赶到现场的民警发现少女倒在血泊中已经没了呼吸,其状惨不忍睹。经过现场勘查,摩托车后备箱有翻动的痕迹,路两侧树干上有被铁丝勒过的凹痕。法医尸检后也得出结论:死者是遭铁丝之类绳索勒喉导致喉部骨折而死亡。根据这一系列线索和目击者的证词,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杀人抢劫案。
  嘉兴、桐乡两级公安机关连夜成立“6·13”专案组,立即展开全面侦查。调查中,专案组民警了解到,就在案发前几天,曾有多人经过这一路段时突遇“绊马索”而受伤,但并没有遭到抢劫,其中一名外地人摔成昏迷,身上的手机等物也没有被抢走。
  一时间,专案组成员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意见:一种是坚持最初的判断——抢劫;一种认为是劫色,因为少女倒地身亡而强奸未遂;还有一种认为既没劫财也没劫色,纯粹是搞恶作剧。
  在进一步的侦查中,办案民警暂时以恶作剧为主线展开了侦查。但由于没有其他有价值的线索,侦破工作陷入了困境。

  皮毛案中意外收获
  时间进入到2005年2月,尽管8个多月过去了,专案组的成员又搭手了其他的案子,但他们心里一直惦记着“绊马索”案子。
  就在“6·13”案件没有突破性进展之际,刑侦大队的民警在办理另一宗案件的过程中却意外地发现,云南人兰文前、兰文强、唐世勇3人极有可能与“6·13”案件有关联。但在民警赶赴云南调查时却发现,他们均已不在老家。
  而就在此时,桐乡市看守所内一条线索的获得,揭开了一直遮掩着“6·13”案件真相的盖头。
  话说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,桐乡连续发生多起皮毛盗窃案,一批涉嫌盗窃皮毛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。2005年3月21日,一名曾身患重症、受到桐乡警方积极治疗的在押人员出于对警方人性化管理的感激,向看守所管教民警检举了老乡兰文前曾参与皮毛盗窃,而此人现在有可能就在崇福一带。看守所马上将这一信息反馈到崇福派出所。在调查并掌握了兰文前的住处和活动去向后,3月30日晚,崇福派出所民警在出租房内将涉嫌盗窃皮毛的兰文前捉拿归案。
  翌日,看守所民警在对云南籍犯罪嫌疑人代某进行谈心教育时,代某向民警回忆起一段“往事”:老乡兰文前、兰文强以及唐世勇3个人去年在崇福期间,曾说起过要搞个手机玩玩。过了几天留良就发生了命案,而这时3位老乡突然不见了人,更奇怪的是,兰文强的老婆刚生孩子还未满月,也跟着丈夫匆匆离开了崇福。当时他们几个老乡就曾怀疑留良命案与兰文强3人有关。看守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崇福派出所通报。
  4月1日晚,兰文强得知堂弟兰文前因盗窃被抓,生怕堂弟会吐出那桩命案,急忙找到唐世勇商量对策。巧的是,正当两人收拾完行李准备逃跑之际,民警破门而入,将两人摁倒在地上。
  连夜突审,3人对“6·13”“绊马索”案件供认不讳。

  搞个手机出了人命
  23岁的兰文强与20岁的兰文前是一对堂兄弟,他们与19岁的唐世勇都是云南省盐津县串丝乡箭坝村人,3人从小一起长大,情同手足,2003年相约一起“出远门”打工,来到了桐乡崇福一家木材加工场做工。木材场的活儿虽然繁重,但辛苦一天下来也能挣三四十块钱,这对3个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的山里孩子来说还是很满足的。年长的兰文强一直想要一部手机,可每月大部分的工资要寄回老家,再扣除日常开销,哪还有多余的钱买手机?
  一次,兰文强、兰文前和唐世勇在一起吃晚饭,几杯酒下肚,脸酣耳赤的兰文强又开始抱怨家里条件不好,自己到现在连个手机都没有。“去抢一个算了!”没想到他这么一说,却马上得到了两个老乡的附和。3人便开始商量着去哪里抢能够得手。
  此时,兰文强想到了几天前去留良看一老乡时,曾经过一条狭长而偏僻的乡村公路,那儿可能是下手的好地方。接下来的日子里,他们3人吃过晚饭就早早地到了那里隐蔽起来偷偷地观察着路上的一切。几个晚上下来,发现这一路段一过晚上9点就难得有几个人经过,而且路两侧有两排树,正好可以拉绳拦人。
  摸准了情况后,2004年6月9日晚上,3人带着铁丝出发了。在路边桑树林里蛰伏了几个小时后,约22时,3人悄悄地将铁丝绑到两侧树干上。不多时,一辆自行车由远而近,毫无防备的男子撞到铁丝后一头栽倒在地当场昏迷。3人马上上前去搜那人的裤兜,可别说是手机,竟连一分钱也没有。看他穿得破破烂烂的,一定也没钱,3人悻悻地逃离了现场。而他们没想到的是,当时这名男子的手机就放在上衣口袋里,倒地时正好压在了身下。
  随后几天,3人又多次下手却还是一无所获。但他们不肯罢手,6月13日晚,他们又故伎重演。23时多,骑摩托车的葛某被绊倒后,3人迫不及待钻出桑树林,分头去翻后备箱和衣服口袋,却意外发现女青年脖子上有一大口子,正汩汩往外冒血,人已没了呼吸。“出人命了!”3人顿时慌了手脚。而这时,不远处有一辆自行车正向这边骑过来,他们顾不得多想夺路而逃。
  手机没抢到却出了人命,3个人越想越怕,连夜逃离了桐乡。
  忐忑不安地捱过了近半年时间,并不见有警察找上门来,侥幸逃脱的3人天真地以为风头已经过去了,也许公安局早把这事儿给忘了,于是,他们又陆续回到了案发地桐乡。但时间并不能掩盖罪行,3名嫌犯终被一直“惦记”着他们的桐乡警方一一收入法网。
  “我们真的不知道这么做会死人,否则决不会去抢手机的!”法庭上,兰文强他们极力为自己辩解,可一切都无法掩盖一个正值花季年龄的少女被他们“索”去生命的事实。
 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兰文强死刑,兰文前死刑、缓期两年执行,唐世勇无期徒刑。
  2006年6月5日下午,兰文强被押赴刑场,执行死刑。